本报讯 (通讯员孙莉 陈颖之 记者何家玉)“前两天刚接到了一笔订单,各类订单也在逐步恢复中,企业总算逃过了一劫。”6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名不起诉民营企业家进行电话回访时,得悉被不起诉人吴某某传达的好消息。检察官表示,最近将与镇区网格员一起,再去企业实地看看。
吴某某所涉及的涉税案件是3月17日移送至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吴某某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犯罪数额刚刚达到追诉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吴某某经营的这家外贸床上用品公司已陷入困境,如果吴某某被起诉判刑,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倒闭。经综合评估并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如皋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如皋市检察院自3月与发改委会签《关于建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网格化检察服务机制的意见》以来,已7次邀请镇区网格员到场参与涉企案件的公开审查、不起诉训诫等。此外,如皋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网格员的便利,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