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南通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