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彤 通讯员张林)如皋市政府日前印发《“阳光扶贫”助保贷款实施办法》。记者昨天从如皋市财政局了解到,新《实施办法》出台后,如皋财政局将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的利息补贴纳入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当地生活困难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的“保费难”问题。该政策将惠及当地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征信良好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六类人群。
“阳光扶贫”助保贷款是一项由财政贴息,为无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贷款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以贷款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或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用其基本养老金偿还贷款的惠民政策。
根据《实施办法》,今后,如皋将按照“自愿申请、保而不包、水平合理、风险可控、财政贴息、退休还贷”的原则,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困难人员建立助保贷款缴费筹资机制,使之能顺利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截至目前,如皋已有2400名困难职工提出“助保贷款”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