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
6月1日,崇川区城管局对跃龙路某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导致油烟直排的违法行为开出了两万元罚单,这也是我市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6月4日《南通日报》)
近年来,随着餐饮服务业的繁荣,随之产生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多。
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首张罚单无疑具有警示意义。一方面,需要餐饮业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排污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监管部门形成常态化监管,让餐饮油烟排放规范起来。据了解,现在有不少地方已启动餐饮业的等级评定工作,市民下馆子时只要看看餐馆里挂出的代表餐饮动态等级的“笑容”表情,就能判断这个餐馆的服务质量和卫生状况,也就能够有选择性地“看脸吃饭”。这种做法在南通并不陌生,也早有推出,但考查的范围还比较单一,并没有对所有餐饮、所有类型问题实行全面覆盖。笔者以为,整治餐饮业随意排污乱象,不妨将之也纳入“笑脸”评定范围,让消费者多一个参考和借鉴渠道,也为商家增加一道紧箍咒,让其为自己的乱排污问题付出相应的代价。
当然,整治餐饮单位各种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监管部门的督查到位、执行有力。在堵住这些餐饮店的油烟、污水、噪音不合理出口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在扎紧入口上下功夫。比如,在这些餐饮店最初报批的时候,职能部门就应当深入调查了解,即使审批通过,也应在后期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应立即责令整改,对重犯或屡教不改者则应联合各部门强令关门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