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崇川在线

十家单位联合发布《意见》,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

高水平推进长江社会治理现代化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南通市检察院、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海事局、长航公安局等十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高水平推进长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掀开南通长江大保护事业新篇章。

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介绍,该院近年来在办案中发现,涉及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非法采砂、盗卖海砂、船舶污染、水污染防治、非法捕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人民群众公共安全。严峻的现实和困境,同样在许多行政机关涉长江执法过程中得到印证。管好一江水,却并不容易。因职责交叉重叠、职责不明,看似谁都能管,可谁都管不好。

“长江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任何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都不现实。”南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宁说。《意见》明确了线索多向移送、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情况通报、专业支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有效打击盗采江砂等违法犯罪活动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长江流域南通段社会治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将分散的拳头拢起来再聚力猛击,形成合力组合拳,这就是今天各家汇集于此的目的。”李宁说,《意见》将进一步畅通南通检察机关和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沟通和联系。

南通因江而生,也因江而兴,216公里的沿江岸线是南通极其珍贵、不可替代的自然禀赋和战略资源。在长江大保护这张“考卷”上,南通检察机关用扎实有效的司法实践,已落笔数道妙答。

2019年,南通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守护江海”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流域水体污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损害水生资源、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违反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非法占用破坏岸线资源、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等八方面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推动修复受损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

“2018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共审查起诉非法盗采江沙案件50余件。” 据崇川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丽介绍,今年年初,该院再有“大动作”,该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长江大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了彭某某等人长江“砂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全市首例涉黑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大要案,“三优”专业化建设成效初现。 ·陈志佳 史忠辉·

2020-06-09 十家单位联合发布《意见》,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21569.html 1 3 高水平推进长江社会治理现代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