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包铃铃)18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港闸区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针对企业一般固废台账不完善问题现场向企业发放《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环境问题服务函》。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15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醒式执法专项行动。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法正式实施前,将送法入企、送服务上门,让企业充分利用衔接过渡期做好整改,既避免突击执法、以罚代管,又切实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固废环境管理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此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在全省首创开展了VOCs“提醒式”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