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江苏省关于长江大保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南通市人民政府已全面取缔长江南通段和南通沿海“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今后,一旦发现“三无”船舶(包括未取得港口服务业务备案手续而从事交通、物品供应、船修、废物接收等港内配套服务的船舶)在长江南通段和南通沿海航行、停泊或作业,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欢迎广大船员、市民热心参与,一旦发现,积极举报。如举报查实,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513-81150062。
长江南通段和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