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我市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前虽然公安机关开展了广泛宣传,但仍有市民顶风违法。12日上午,我市中考首场考试开考后不久,市区濠北路一家沿街店铺就公然在门前燃放烟花爆竹。最终,店铺老板受到惩处。
昨天上午9时许,崇川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市区濠北路上的一家沿街洗车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赶至现场调查。经了解,涉事店铺因当天开业,于上午9时18分在门前燃放了4盒吐珠类烟花爆竹和4卷鞭炮,当时我市中考首场语文考试刚刚开考18分钟,烟花爆竹的巨大动静引起了附近群众的注意。
“虽然该店铺位于市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燃放的也是限放区域可燃放的品种,但中高考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品种都不能放。”民警介绍。最终,崇川警方对店铺老板处以罚款500元。
今年中高考期间,我市警方加强了考生考点及住宿点周边巡查管理,对非法燃放行为及时处置。高考期间,仅海安警方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及时劝阻非法燃放行为9起。 ·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