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 评

泳池游泳也须当心

□刘云海

盛夏高温天气来临,到游泳馆游泳成为市民消暑的优先选择。游泳池因为看似比湖塘河流“野泳”更加安全健康,受到市民特别是儿童的钟爱。但是,游泳池不等同于保险池,虽然在环境上更加卫生,安全上更有保障,在防孩童溺亡方面措施更健全,但即便是有了这些“保护网”,也需要警钟长鸣。

纵观各地新闻,不难看到,在设施与管理俱佳的游泳池中溺水甚至溺亡的安全事故也非常多。去年7月24日,浙江绍兴柯桥区金色丽都小区游泳池一名5岁男孩在游泳时突然溺水,幸亏被及时发现,捡回一条命;去年7月28日,一名9岁男孩在抚州江南春晓游泳池溺亡;去年7月29日,一名青年男子在湖北解放公园路一游泳池内溺亡……一个又一个充满悲剧性的案例,无疑敲响了泳池游泳安全的警钟。

事实上,条件再好的游泳池也难免会发生溺水事件,再平坦宽阔的大道也会出现交通事故。这让人想起,前几年曾被媒体披露的重庆一名8岁女童因不愿意学游泳而被教练强行拖行数米丢进水中致溺亡事件,曾一度引发社会的震惊和恐慌。这起事件中,教练的“挫折教育”过了头无疑是导致女童溺亡的根本原因,但游泳池给人的“安全感”和教练在场的“保障感”则是滋生该教练实施“魔鬼训练”的土壤,认为“安全”的游泳池中再怎么折腾都不要紧的麻痹意识应是害人害己的直接原因。

从这个意义来说,游泳池的管理者和值守人绝不能掉以轻心,自始至终、每时每刻都需要从严监管,落实到位;而进入游泳池的每个市民尤其是儿童都应该牢固树立安全游泳、文明清凉的意识,遵守泳池制度和游泳规则,不冒险嬉戏,不逞能斗强,要让游泳池真正成为市民儿童的“乐游小天地”。

2020-07-14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25968.html 1 3 泳池游泳也须当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