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东袁庄创新“结算方法+集体经营+产业联盟”的“三位一体”新模式,推进农业发展,保障群众利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新结算方法,稳定土地流转
“我家本来有5亩3分地,一直以来都是我和老伴在种。去年春上儿子让我们别种地了,一来年纪大了,二来种地也没什么赚头,让我们去帮忙接送孩子上学,或者打临工。考虑再三,我们同意了。”朱庄村村民朱先生年近六旬,将家里的田地都流转出去后,老伴去照顾孙子,他在家打临工,人轻松了不说,年收入还不比种地少。
据了解,袁庄镇共有耕地面积65106亩,其中流转种植面积36868亩,占比57%,共有承包大户17家,最大的承包户流转土地6000多亩。
“去年秋收时,部分土地承包大户受到自然灾害、高租金及农业直接成本居高不下等压力,说不愿再继续租地了。这样一来,不仅影响其他承包大户的积极性,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我们就迅速召开村委会、种田大户和村民代表的座谈会,积极寻找解决办法。”朱庄村村委会主任丁佐明介绍,最终,确定在全镇推行浮动的“实物计租、货币结算”土地流转租金结算模式,即合理确定流转年限,建立流转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土地流转关系,商定以每年600斤稻谷作为流转金,按照当年度国家公布的优质水稻收购托市价为计算依据,计算年度土地流转费,并严格根据政策要求,按照“谁种植、谁享受”的原则执行稻谷价差补贴。
丁佐明表示,该政策发布后,不仅提高了承包大户的积极性,也保障了流转方的利益,同时还合理优化了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目前,这一土地流转租金结算模式已在袁庄镇11个村全面执行。
成立新型农场,兜底“弃田毁约”
然而,“浮动结算土地流转费”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现并不能完全控制风险。一些经营不善、信用不高的承包大户,还是会出现“弃田毁约”现象。
“我们又再开会讨论怎样才能进一步确保土地流转风险可控,发展村集体经济,调动村集体推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丁佐明说,袁庄镇在全镇推行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各村发展新型合作农场。
所谓的新型合作农场,是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明晰权属关系,明确经营方式与分配机制,稳步建立和培育新型合作农场的运营规范和经营能力。在可能出现“毁约弃田”现象时,新型合作农场要具备承担“接盘”任务的能力,为土地流转中群众的利益上一道保险。
截至目前,全镇11个村全部建成新型合作农场,经营面积达6887.7亩,实现了新型合作农场的全覆盖。去年秋收期间,朱庄村流转大户李某临时放弃承包土地145亩,朱庄村新型合作农场顺利承接,及时化解了弃田风险。此举既保障了农民的收益,又顺利化解了流转风险。
在新型合作农场生产经营过程中,政府制定指导政策、出台农资采购上限控制价,指导各新型合作农场通过快速采购通道,控制生产成本,激发村新型合作农场经营活力,发挥“领唱”效应。
发挥联盟效应,激发经营活力
近年来,袁庄镇巧妙发挥政府“指挥棒”作用,鼓励农企参与,激发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身力量。袁庄镇党委书记胡俊说:“首要解决的难题就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
2019年5月,袁庄镇组建成立水稻全程机械化育秧产业服务联盟,由春晖家庭农场牵头,联合3家家庭农场共同参与组建,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技术兜底,为全镇粮食种植大户及村集体经营提供水稻集中育秧服务,服务面积达10000亩。
“2020年夏种时,市场供应的秧盘售价在8~10元/张,而育秧产业联盟的供应价格仅为3.6元/张,成本降低了不少。此外,‘机插秧’的育秧时间比传统‘旱直播’增加了20天,又因为集中收割,无形中延长了水稻的生长周期,水稻‘千粒重’增加6%,亩产增加10%,且生长周期延长,使得大米口感更好了。”潘林梅家庭农场负责人潘先生介绍,该服务联盟的成功组建,有效缓解了当前劳动力紧张的矛盾,提高了育秧的质量,降低了劳动力、育秧成本。
同时,袁庄镇打出“组合拳”,推动各村成立社会化服务联盟,通过联盟加强与新型合作经营主体、农机操作手、农民经纪人之间的联系与协作,通过联盟签订产前合同订单,形成了稳定的购销关系。 ·曹晓春 徐爱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