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酒后驾车,事故后还逃逸,保险公司依然被判全额理赔,只因未尽提示义务。近日,崇川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十个金融借款及保险纠纷典型案例,该案入选其中。
孙某通过手机支付宝平台向太平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数月后,孙某酒后驾车与鲁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并弃车逃逸,导致鲁某受伤、两车受损,公安机关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鲁某的车辆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鲁某修车后申请理赔,紫金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了保险金。随后,紫金保险公司向崇川法院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诉讼,要求孙某和太平保险公司赔偿其支付的保险金。
诉讼中,太平保险公司提出孙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免责事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太平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向孙某送达了投保单、商业险保险条款之类的相关材料,且该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网络投保时已就相关免责事项向孙某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崇川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太平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紫金保险公司保险代偿款,后太平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