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市两级法院,有着将近1/3的干警为部队退役军人,虽然他们已脱下戎装,但永葆军人本色和坚定执著的进取精神,在法院的发展历程中、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到处闪现他们的身影。尤其是在今年疫情期间,一声召唤,南通法院131名军转干部义无反顾地奔赴各个抗疫“战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依法推进审判执行,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戎装虽卸、初心依然”的忠诚与担当。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今天本报撷取我市部分法院退役军人在法院各个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爱岗敬业的某个精彩片段,以期广大退役军人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离队不忘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
南通中院黄晓华:
疫情防控中的后勤“管家”
黄晓华现任南通中院行装处一级主任科员。从军27年,他锻造了坚定的政治信念、执着的敬业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军级单位评为“优秀参谋长”和“老海岛标兵”。脱下军装,他始终不忘共产党员、退役军人这两个光荣身份,时刻给人“信赖、踏实、担当”的感觉,在法院后勤岗位上默默奉献,为审执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面对肆虐的新冠肺炎,春节期间,黄晓华放弃个人休息时间,跑市场、逛网店,想方设法采购红外体温计、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15类近万余件,有时为了等待供货商送货甚至在单位待到深夜,“防疫物资到仓库了,我才安心。”他身体力行参与院区消毒,不放过丝毫小细节,逐个楼层粘贴提醒牌、隔离纸,组装放置专用垃圾桶,安排人员做好食堂场所的消毒。为了保障节后工作有序开展,黄晓华还提前到岗拟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注意事项等通知。虽然没有在一线执勤,但在各卡点上却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及时为抗疫先锋队队员配送充足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装备,细致准备雨衣、雨鞋、热水壶等防寒保暖装备。
黄晓华总是有任务就扛,有担子就挑,没有假日周末、随叫随到,以满腔的热情投身于防疫工作,为审判执行高效开展构筑安全屏障。今年三月,黄晓华因工作突出被提前晋升职级,并被推荐作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人选,申报三等功奖励。·谢洲·
海安法院祁建根:
坚持办文办会零差错
2006年,祁建根结束了近20年的军旅生涯,转业至海安法院,现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他退伍不褪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秉承着忠诚的品质和严谨的作风。
办公室承担着通晓全盘、沟通上下、综合服务的任务,工作繁重、职责重大,容不得一丝差错。祁建根以办文办会零差错、法治综治不扣分为目标,细致规范、履职尽责。面对要求严格的法治综治检查,从日常的台账资料收集开始,他便带领办公室人员严阵以待,不漏掉一个标签的粘贴、一个数据的核对。有时候,也许在外人看来过于细致严苛,但在他眼里,一个小小的差漏就可能导致检查失分,进而影响法院整体考评。
2019年,在祁建根的努力下,海安法院先后顺利通过5A档案室验收、被南通市委表彰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今年疫情期间,他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牵头任务,协调上下,部署防控工作全天候,积极深入企业、社区抗疫一线,为海安法院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因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祁建根被海安市委市政府嘉奖。·付佳佳·
如皋法院康小军:
让申请执行人看到希望曙光
康小军,现任如皋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兼执行局终本一组组长。1999年转业到如皋法院后,先后在立案庭、政治处、法警大队、执行局工作,曾荣获“如皋市新长征突击手”“文明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丁零零……”2019年6月20日晚上9时许,如皋法院执行举报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一起追偿权纠纷的申请执行人毛某反映,发现被执行人储某正在街边餐馆吃饭。核实警情后,康小军立即带队将储某带至法院。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毛某曾为储某的债务提供担保,因储某未按约履行,毛某只能先代为偿还,后向法院提起对储某的追偿权纠纷。裁判文书生效后,因储某未依法自觉履行,毛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当天夜里10时45分,经过康小军谈话沟通后,储某承诺还款,并与毛某达成和解协议,储某分两年偿还毛某12万元。
这只是康小军披星戴月化解执行难的缩影,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执行的暂停也没能难倒这位老军转。康小军转向“云端”执行,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办案320次,电话、微信、短信联系当事人1220次,办结案件6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达520万元。在他的努力下,一件件“终本案”从沉睡中醒来,一个个申请执行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康小军是工作上的多面手,作为法警大队教导员,他还练就过硬法警业务能力,押解工作细致严谨,处置突发事件时总是勇于冲锋在前,团结带领法警同志积极工作。
·丁冬兰·
如东法院周玉新:
“我是老兵,我先上”
周玉新现任如东法院法警大队警员,2017年转业至法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一名有着20年军龄的老兵,周玉新用冲锋在前、铁血担当践行“退役不褪色”的初心使命,为确保打赢这场特殊的阻击战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周玉新主动请缨,赶赴社区卡口执勤,对每个过往人员都进行认真细致的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积极指导帮助办理电子通行证。一张桌子、一顶棚子就是他的“战壕”,一只测温仪、一张工作证就是他的“钢枪”,一个口罩、一双手套就是他的“防弹衣”,不分白天黑夜,忘我地战斗在新岗位。
疫情防控不松懈,执法办案也不停歇。因工作需要,周玉新被安排从事执行工作。为确保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断线,他创新工作举措,与当事人“键对键”,办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节后上班以来,周玉新办结各类执行案件9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达340余万元,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我只是在做一名退役老兵应该做的事,只要祖国需要,不计报酬,无论生死!”在如东县血库告急之刻,周玉新第一个报名,以热血传递爱心;在接到支援抗击疫情号令之时,他又是第一个捐款,用实际行动闪耀党徽。·季诗秋·
通州法院王志建:
三十余载,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
今年已经57岁的王志建是通州法院民一庭的一位老法官。自1987年转业到法院三十余载,王志建一直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以军人刻苦钻研、勤恳奉献的本色,用一个个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的判决,构筑着深沉的法治信仰。
一起未成年人间是否互负救助义务的案件就是王志建办理的众多法与情相交融的典型案件之一。未成年顾某放学后与同班同学一行六人到水塘游泳,因不会游泳而沉入水下。同行同学发现顾某下沉后,随即上岸,分工将顾某的衣物藏匿,并约定不将此事告知外人。两天后,附近居民在水塘里发现了顾某的尸体。顾某监护人将与顾某一同游泳的同学及其监护人、事发地镇政府、学校告上法庭。
在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对未成年一行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存在重大分歧。有意见认为因同行同学均系未成年人,不能把救助设定为其法定义务,顾某的死亡与他们不存在因果关系。王志建没有简单地套用法条,而是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剖析,虽然他们均是未成年人,但都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能够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作为结伴游泳的人员,相互之间应有关心、照顾、帮助或者救助的义务。但他们在发现顾某下沉后,仅因为害怕私自下河游泳之事暴露后可能被学校追究,竟然置顾某的生命危险于不顾,不但没有呼救,反而还在爬上岸后隐藏衣物并离开现场,主观上存在过错。王志建据此判决,同行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该案的判决发人深省,引领了社会正气,被中央台专题报道。
办案几十年,王志建深深体会到,公平正义绝不是法学课堂上一句震天的呐喊,而是乘风破浪苦苦坚持的航程。而今虽已年近退休,但他不曾有丝毫松懈,依然在司法的浪潮中破浪前行。 ·李慧·
崇川法院吴坤永:
“不忘初心,是一辈子的事”
1998年,吴坤永考上解放汽车管理学院,毕业后历任福建某部排长、连长、副营职参谋等职。2016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崇川法院,成为一名司法警察。
今年1月,准备在东北老家陪父母过春节的他,敏感地意识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性。他果断做好了归队的决定,安抚好父母,主动登上了回通的飞机,参加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我是党员,又是退役军人,要带头到一线去!”崇川法院安检窗口、社区卡口、隔离点等,都有他的身影。量体温、查健康码、登记外来人员证件,解决困难、安抚情绪,他尽心尽力地完成每一份细小的工作。
作为司法警察,在安检值班时,每天都会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有的面带愁容,有的牢骚满腹,有的怨气冲天,但吴坤永始终提醒自己:“来法院办事的人,大部分情绪不太好,要理解。”遇到老人提重物时他会主动搭把手,遇到走路不便的当事人也会扶一下,尽量做到群众满意。而面对一些扰乱法庭秩序、不遵守安检规则的当事人,他会冲在一线果断处置,尽心守护庭院安全和法律尊严。二十年前,携笔从戎保家卫国,二十年后,严格执法维护正义。他总是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徐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