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建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优化通州区兴仁镇部分道路通行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强化通州区兴仁镇部分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指定地点按箭头方向顺向、有序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交通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有停车泊位的除外)。
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在洋兴线江海大道至富安桥路段、洋兴线奋进路至环镇北路路段和新地东路洋兴线至兴仁初中路段的,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实施。
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