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邹建华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何强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闫卉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