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评

清欠农民工工资需久久为功

□戴卫民 陈命荣

“两年了,没想到我们的血汗钱还能要回来,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这几天,曾被企业拖欠90多万元工资的60多名海安市白甸村村民个个喜气洋洋。(9月17日《江海晚报》)

随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大为好转,但是依然任重道远。因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在建筑行业表现尤为突出。建筑施工与劳务分包企业因工程款结算造成纠纷,劳务分包公司因工程款不到位,等等,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很难在根本上杜绝。另外,一些工程项目单位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等,让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有了可乘之机。

劳有所获是一个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权益。农民工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建设者和参与者,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清欠农民工工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的具体体现,需要久久为功。

一是防患于未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经验做法,特别是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发挥“处理一案、警示一片”作用,为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用人单位法治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对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不强的,加强教育引导;对因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稳就业、稳企业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结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影响,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做好农民工心理疏导工作。指导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机制,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争议协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人社部门通过制订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应急工作预案,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时介入,依法促成和解或调解解决,同时吸收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力求将农民工工资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畅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实现快申请、快立案,加强庭前调解,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对农民工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可根据农民工的申请依法主动予以收集。对同时涉及拖欠工资和其他仲裁请求的案件,引导农民工就工资请求先行调解,依法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人民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优势,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对接,更好为农民工提供“零跑腿”“网上办”等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2020-09-25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36067.html 1 3 清欠农民工工资需久久为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