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民生

南通市民政局 地名备案公告

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及市有关规定,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将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兴建的,位于南通市中创区湖东路西侧的建筑物名称备案为“南通大剧院”。

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及市有关规定,经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将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兴建的,位于南通市中创区湖东路西侧的建筑物名称备案为“南通美术馆”。

现予公告。

南通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4日

2020-10-15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37506.html 1 3 南通市民政局 地名备案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