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远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加强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学生们的宪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市实验小学携手市和平桥派出所开展了宪法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12月5日《南通日报》)
市实验小学携手和平桥派出所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校具有意义。同时,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利于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个别青少年甚至参与破坏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很大。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课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在青少年时代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青少年接受《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在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当然,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法治教育更要体现平等公正、协商民主、理性思辨等法治理念,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必须从每个人的青少年时代就打下牢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诚信经济,这些理念最好从青少年开始树立;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之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也都需要从青少年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