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山
据媒体报道,海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住建、建管、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专题会,大力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项制度的落实,“根治欠薪”成效较为明显。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年关则是欠薪问题集中爆发的节点。要让农民工过上没有“欠薪”的安心年,我们不妨借鉴海安的经验和做法,及早行动,多措并举,根治“欠薪”。
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各级政府都在积极行动,治理的力度也在加大。海安市就是一例,不但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行动,还有“4项制度的落实”。成效不错,值得点赞。然而,尽管如此,各地农民工的“欠薪”现象仍然难以断绝。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源头治理薄弱,包括项目的不规范转包、劳务合同签订率不高以及对“欠薪”者惩罚力度不够;二是在现行保障机制下,农民工维权程序复杂、成本较高、过程较长,依法讨薪“耗不起”。
针对“欠薪”问题的第一个原因,我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着眼源头综合治理,要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等证件前,有关部门应当提早介入,要求其必须交足工资保障金,同时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消除转包带来的欠薪隐患。要加快构建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防止一些开发商自身缺乏资金,一旦市场不景气,资金回笼困难,就拿房子或别的来顶,农民工就会面临欠薪。
针对“欠薪”问题的第二个原因,除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时监控、排查,发生欠薪情况后,工会、劳动监察等方面宜及时介入,将劳资纠纷纳入法律解决渠道。此外,劳动部门还宜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对恶意欠薪者,一定要重拳出击。法律上,必须体现“欠薪入刑”的刚性。对那些充耳不闻,置若罔闻,不拿农民工工资当回事的用工企业,就要进行严厉的法律惩罚。
总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必须在制度层面持续发力,让更多职能部门强势介入,既抓源头、也控过程、既治末端、更求实效,多措并举,多方着力,从而为“欠薪”画上休止符,让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再流汗又流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