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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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印发方案,从落实服务对象双评估、明确各方权责利等方面对“互联网+护理服务”作出规定,强调“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为实体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不得独立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据《人民日报》)

2021-04-2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58911.html 1 3 图片新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