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要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
意见强调,要严格人选把关,并从“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个方面明确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要职责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