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书记 于立忠
近年来,海安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全力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安全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站位,时刻紧绷安全弦。严守发展红线,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想问题、做决策、谋发展的第一前提和基础。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坚决不上,重大安全隐患不消除的项目决不开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压实责任,抓牢监管主动权。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深化安委会“1+X”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省率先建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真正把排查整治、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一线。
综合施策,打赢隐患歼灭战。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将每月7日定为“安全检查日”,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聘请安全生产专家132名,引进安全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联合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式巡查检查,有效解决监管力量不足和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化开展执法处置,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执法要求,进一步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夯实基础,提高安全防范力。以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工夫,不断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注重城市安全,积极推进电瓶车集中式充电桩建设,并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探索建设智能化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系统,从源头上杜绝电动车“入户进梯”现象。强化数字赋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化、科技化水平。突出智慧引领,用好网格化智慧监测监控联网平台,实现社会治理与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