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扬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这一扶贫助弱的社会公益事业,我市与时俱进拓展援助服务范围,持续不断提高援助服务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4712件,法律咨询3.5万人次,完成万人受援率6.10。
扩大援助范围
民生事项多可受理
233户农户、29120.5斤油菜籽,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的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前期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基础上,4月9日,启东市司法局派出专门力量现场指导,经集中审核相关证据、核查被告信息等相关工作,终于完成对全部农户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手续。“我们律师帮他们写了起诉状,将证据材料送交法院,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启东市司法局副局长陆小勇介绍说。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我市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美丽南通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比如,假冒伪劣农资、征地拆迁等涉农事项,涉及土地承包、林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被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市司法局法援中心副主任顾佳介绍说。
同时,对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将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受害方,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索损害赔偿,因见义勇为、实施志愿服务、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遭受损害请求赔偿补偿的人员,也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配合长江大保护工作,对长江禁捕期间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我们也可以提供法律援助。”顾佳说,我市还要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及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两项试点工作,目前各地共受理负面清单案件262件、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22件,“待下个月两个文件正式落地,法援的事项范围会大幅扩大。”
强化重点群体
及时给予必要帮扶
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这些都是特殊的困难群体。为让他们在有需要的时候尽可能获得司法帮助,我市取消了对他们的法援事项限制,也不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持续推出必要帮扶措施。
海门区司法局受理的一起法援案件当事人张某,因中风瘫痪后住在一家护理院,接受全护理,却从床上摔下来,造成左股骨颈骨折等。“治疗费都是向亲戚们借来的,护理院却拒绝赔偿。”张某的妻子情急之下,找到海门区法援中心求助。经审核,确认张某为失能老人,无须经济状况审查,直接受理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根据其需求及时给予法律援助,“比如在此前的大风中房屋被摧毁、遭遇重大交通事故等,此类的特殊情形,我们会特别关注。”顾佳说,对于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外来人口、流动人口,也会加强法律帮扶,让他们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暖。
拓展援助服务
全力维护百姓利益
4月27日,启东法司联动为“拒执罪”自诉人办理的首例法律援助案审结,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由启东市司法局指定律师介入参与,加上法院掌握的大量证据,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拒执罪”难立案的现状,市司法局和市中院联合探索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拒执罪”自诉案件的工作,“一方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也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顾佳介绍说,市法援中心还和法院共同探索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集中办理制度,通过集中受理、集中办理,提高法律援助效率。
据介绍,今年全市两级法援中心将全面推行“通城通办”,打破原来的管辖地原则,通过邮寄和网络传送的方式办理法援申请,“积极开发远程申请程序,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顾佳说,他们也将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的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制度,让群众更容易获得法律援助。
此外,各级法援中心强化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因降薪欠薪、规模裁员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法律预警提示,帮助相关部门、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密切跟踪法援案件的执行情况,仅如皋就帮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0余件,这一做法很受申请人欢迎。
本报记者 沈雪梅 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