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亮)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自8月10日起暂停全市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
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已网上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考试结果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取消;已在网上预约成功的,由车管所统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收考试费,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暂停全市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等业务。
积极倡导在网上办理业务。近期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牌证、申请6年免检标志、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的群众,可以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j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以减少公共场所出行。
暂停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告。
如有其他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车管部门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3-85511000、0513-8526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