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警方接到查证指令:一张在辖区一银行网点办理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市区某宾馆成功将其抓获。
据杨某某交代,今年7月初,其认识了黄某,从黄某处得知出售个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可以获取利益,黄某承诺每张卡给予好处费3000元。此后,杨某某明知对方购买银行卡用于网络信息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实名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卖给对方。此外,杨某某还拉着朋友胡某某办理了4张银行卡、卢某办理了3张银行卡出售给黄某。民警查证发现,杨某某出售的银行卡后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支付结算金额达300余万元。目前,杨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崇川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将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违法犯罪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景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