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凤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红线”就是“生命线”“高压线”。我们对安全生产问题要始终秉持高度重视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力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隐患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是抓预防治本的最重要措施,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只有把隐患等同事故,只有把隐患彻底消除,实行闭环,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安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按照“不漏行业、不漏企业、不漏点位”的原则,对所有重点行业领域、所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大检查,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小化工”到“小字头”的排查过程中,为杜绝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继续对违法违规“小化工”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巡查,营造长期治理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各地根据实际对重大风险问题、突出任务、工作任务、典型做法等“四大清单”内容进行详尽分工,责任到人。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项检查,就是要始终坚持牢固树立“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充分认识到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充分认清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与“一失万无”的辩证关系,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执法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罚,推动企业做到安全发展,真正做到行稳致远。安委办、住建、消防、派出所、农业农村、经发等部门联动,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在节假日、“两会”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并根据上级安委办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时调整检查方案,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突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的实践过程中把握规律特点,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隐患具有反复性、长期性,原有的隐患整改后,新的隐患又可能产生。因此,从体制机制上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根据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好“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行业、每个员工。通过回访复查、定点联系、举报监督等办法,强化后续监控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通过排查、整改、整治、验收、督导,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形成安全生产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各地要邀请第三方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企业,要求其将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监督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员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作者系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