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市记忆

旧时南通地区的“打会”

□程太和

打会,俗称“请会”,是旧时由一个债务人向多个债权人,低息整借零还或零出整收的经济互助活动。是民间金融借贷的初级形式。往往由某一经济窘迫、急需一定资金的人出面接洽邀请,凑足10人(请会人除外),由请会人收首会,以后会友间互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定期集会,按一定数额资金和方法,人人出会10次,收会1次。这种会是出会人对请会人的支持,须讲究诚实信用,大多是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行会资金数额可多可少,多则千元,少则几十元,甚至几元。周期长的一年轮会一次,十年结束;短的一月一次,十个月结束。利息的高低则因地因时约定俗成。一般是经济条件好的地方高于经济条件差的地方,苏南地区的利息普遍高于苏中地区,苏北也有打会形式,但利息很低。

行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方法称为“轮会”,即先议定会份的比例,再确定顺序,轮流收会。行轮会在拢会时,会友们先共同议定各次收会人每出会份的比例,确定会份后,由请会人收首会,然后会友们再用摇骰子比点数多少的方法确定一至底会收会人的顺序。另一种方法称“摇会”,在拢会时,会友们除向请会者每人平均出会份若干外,只论定行会的时间和利息额,以后每次行会时,会友们拿出会份和利息,由请会者收齐,然后当场用骰子摇出本次收会人,由收会人捧着骤得之款欢喜而归。行摇会因未收会者人人均有成为此轮收会的人的可能,所以具有刺激性,因而较“轮会”更为盛行。行摇会采用增额法,即未收会者每会只出会份,已收会者除会份外加一定利息。清末至民国初年,南通地区比较盛行“摇会”。

行会大多出于对请会人的支持,因此,请会人收首会后,以后每会一般不出利息,仅出会份。请会人为表示对会友支持的感谢,在每次行会时都备酒菜相待。除此外,请会人还负有重大责任,未拢会前自称纠会人,发帖邀满会友,拢会后每次行会改称首会人,负责请齐会友,收齐会款。集会地点大多设在请会人家中,届时由主人升起会旗,燃放鞭炮,请吃会酒,也有一番热闹气氛。

民间以请会活动经济互助,颇有益处,但因会规约束力不强,在旧时常会发生经济纠纷,甚至中止行会、闹到法院打官司的也不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也是“剪不断,理还乱”。新中国成立后,若有某户因建房造屋、婚丧嫁娶而资金不足时,则邀请五亲六眷、亲朋好友,凑足10人(也有多于10人的),行请会之事。其时热热闹闹,欢聚一堂,既相互支持,又可零存整取,集众人之力,助一人成事,人人帮我、我帮人人。行会之风沿袭至上世纪60年代末,后因城乡金融信贷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请会之风才日见其衰。

2021-10-25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8141.html 1 3 旧时南通地区的“打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