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晓霞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小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裘晓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瑾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傲冬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