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市区工农路啬园路路口,交警正在开展乘车不系安全带整治。9点05分,一辆白色轿车由北往西右转弯,交警发现后排两名乘客均未系上安全带,随即将车辆拦下。“不系安全带,一是危险,二是违法。”民警刚一提醒,两名乘客连忙将安全带系上,不过为时已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分别对两人处以5元罚款。现场,民警还对驾驶车辆的女子进行了教育,叮嘱她在行车之前要做好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提醒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出行环境。
昨天开始,我省交警部门对所有汽车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这意味着,无论是客运车辆还是私家车,无论在高速公路还是城市路面道路,无论是驾驶人、副驾驶还是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都将面临处罚。上午8点至10点,市交警二大队在市区4个路口就处罚了60余起乘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其中90%是后排不系安全带。”市交警二大队教导员徐鹏表示,从首日执法情况看,驾车司机基本都系了安全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主要是一些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此类车辆副驾驶安全带提醒功能不全面,一些乘客人为图方便故意不系。不过,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是占绝大多数,很多后排乘客还没有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习惯。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切实提升客运车辆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今年4月,我省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客运车辆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6月1日起,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实施劝导纠正,8月1日起依法处罚;对其他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9月1日起实施劝导纠正,昨天开始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远离伤害,全程全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市交警支队法宣科民警戴琳琳介绍,事故发生时,与前排乘客相比,后排乘客往往没有任何防备,身体更容易受伤甚至被抛出车外。安全带可以约束驾乘人员移位和缓冲,减轻甚至避免伤亡。戴琳琳提醒广大乘车人,尤其是后排乘客,务必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本报记者 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