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要闻

关于召开南通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南通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南通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润泽村镇银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务信息

(一)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会期半天。14:30开始签到,15:00准时开会。

(二)会议地点:如皋润泽村镇银行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二、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转让持有本行股权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一)如皋润泽村镇银行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登记地点: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邮寄至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5:30。本次会议登记以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会议回执为准,请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30前向登记方提交会议回执。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会议回执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会议回执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务联络

联系人:杨秀峰;联系电话:0513-87579313;传真:0513-87579318。

南通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6日

2021-11-06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9479.html 1 3 关于召开南通如皋润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