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现任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南通市委主委。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2004年5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90年8月参加工作。
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南通纺织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工业外贸)专业本科学习毕业;1990年8月至1990年12月南通棉织十厂技术科、全质办技术员;1990年12月至1992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政府工业公司办事员;1992年11月至1995年12月南通市崇川区外经委外资科工作人员;1995年12月至1997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外经委外资科科长(其间:1995年3月至1995年12月借调崇川经济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1996年11月至1997年6月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南通市崇川区城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8年12月至2001年10月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主任;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副区长兼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2003年7月至2006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副区长(其间: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学习;2002年9月至2004年1月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6年11月至2012年1月南通市崇川区政府副区长,民盟南通市委副主委;2012年1月至2016年11月南通市通州区政府副区长,民盟南通市委副主委;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民盟南通市委主委,南通市通州区政府副区长;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民盟南通市委主委,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民盟南通市委主委,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南通市委主委,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2021年6月起任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南通市委主委。
十二届江苏省政协常委,十二届南通市政协常委(届中增补为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