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志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陶新琴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鲍蕊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燮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殷勤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殷勤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