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新安法进一步强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两个多月来,我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以严执法、严打击落实新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再落实,以高质量执法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迅速行动,对违法行为“亮剑”
9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施行的第一天,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结合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新安法、新规定实施”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是新安法实施后首家被罚的企业。该公司不仅未认真学习新安法,安全管理过于依赖第三方安全服务公司,现场还存在多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沈阳告诉记者,该公司未对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未按照粉尘清扫制度及时进行清扫,未与除尘系统维护保养承包公司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明确,且没有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配备齐全应急物资装备,涉嫌违反新《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
执法人员在依法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立案处罚。企业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生产中将加强对新安法的学习,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动真碰硬,两个月开出“药方”万余张
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紧盯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领域,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紧锣密鼓开展各类执法检查,严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地落实。
我市一家化工企业因动火作业申报与承诺公告不一致,10月20日被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列为重点监管企业。随后,市安监支队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内氨水装卸区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为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市安监支队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企业的违法成本更高了,倒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数据显示,9月以来,全市应急系统共检查企业1783家,开具相关文书15359张,指导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对症下药”。
送法普法,让新安法入企入心
连日来,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 服务上门 安全到家”活动,为企业送上新《安全生产法》及海报,让新安法入企入心。
“每到一家企业,我们都会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介绍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追责力度等新安法修订的亮点。”据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结合具体案例,通过新旧法对照学习,能让企业经营者对各项法律条文的修订变更情况有更清晰明确的认识,从而学以致用、贯彻落实。
严执法,更要广普法。每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会认真贯彻南通市“一案五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普法宣教,突出强调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核心要义,深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新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新法新规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截至目前,全市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手册31250册,由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送法进企业。同时,召开新安法线上宣贯会10余场,举办第二届全市应急管理普法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应急普法知识竞赛,在线参与人数达到6万余人次,在全市营造了普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俞慧娟 周朝晖 本报通讯员 黄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