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南通市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A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嫌暴力虚开案件,查实A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无实质性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大量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虚假申报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开具发票金额1161.53万元,涉及税额151万元。已按规定将该企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B花木经营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B花木经营部自成立以来利用虚假地址进行税务登记,短期内频繁领票,集中开具,且存在交易资金回流的嫌疑和大宗交易未付款的情形。该经营部自2017年10月14日至2018年4月24日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86份,虚开金额合计1763.3万元。已按规定将该经营部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C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协查要求,查实C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开具金额合计42.75万元,税额7.27万元,并在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42.7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增值税7.27万元及滞纳金1.02万元、企业所得税11.30万元及滞纳金8.93万元,并将该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