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昨天,市政府发布《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自2022年1月30日起施行。
根据《通告》,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海门区的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
《通告》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