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食安委〔2021〕8号)要求,南通市食安办严格按照省食安委文件要求,组织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建等10名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日至3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丹阳 电话:0513-69818642
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1.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3.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1.韩 建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2.付 景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正科职稽查专员
3.蔡敏剑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4.徐松明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5.王海旋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6.袁志华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7.田 月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员
8.顾洪生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9.颜桂阜 南通海关监管科副科长
10.丁藏藏 如皋市丁堰镇鞠庄社区妇联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