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特刊

我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全方位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

本报讯 (记者龚秋瑾)6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市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我市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要求,及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办理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手续,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家庭收入降低的救助对象,及时调整救助水平。同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达到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依规发放物价补贴。

《通知》明确,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可通过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先行实施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于疫情管控区(含封控区)内的低保、特困、重残、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照顾监管,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储备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采取发放临时生活保障物资、口罩等多种手段,切实保障管控区(含封控区)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情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来流动人口,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救助;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2022-04-08 我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94515.html 1 3 全方位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