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威程 通讯员王颖)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至3月,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共组建6个巡察组,对市级8个重点执法部门和28个一般执法部门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57个,推动立行立改10个,提出意见建议45条。日前,本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4月18日至19日,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36个部门(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学习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始终,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党组(党委)书记要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党委)应在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