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兆欣 通讯员钱晶晶)记者昨天从市水利局了解到,通州区近日在九圩港(刘桥段)查获一起内河非法采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进行了处罚。这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全省内河首张非法采砂“罚单”。
随着长江干流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长江干流河道禁止采砂秩序稳定向好。然而,由于砂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砂石价格不断攀涨,非法采砂有从长江转向内河的趋势。4月17日凌晨3时40分,通州区水利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九圩港刘桥段刘桥大桥东侧约1公里铁林码头北侧河道内当场抓获一艘正在实施非法采砂作业的采砂船。经现场取证、专业机构鉴定和深入调查,当事人戴某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雇佣“三无”采砂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在九圩港刘桥段河道内实施非法采砂,经通州区价格认定中心认证,涉案价值8505元。按照《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没收采砂船及采砂设备,并处人民币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