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地名,是历史的产物,它既有自然科学的依据,又有社会发展的因素。“文革”时期,我国的地名管理工作极为混乱,一些传统地名随意更改,红卫路、反帝路、反修路、红卫兵广场、工农兵广场,到处都有。有一小城镇,将一条老巷“苏家巷”改名为“反苏巷”,即遭到百姓的普遍反对。1979年后,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传统的老地名得以恢复。1979年12月,国务院以30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同时布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地名普查工作。1980年始,各地相继开展地名普查。这次地名普查,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的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地名普查。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当时,乡镇政权机构称“人民公社”,村级组织称“生产大队”)以上的行政区划和驻地名称,城市中的街巷名称,以及主要的山峰、河流、湖泊、岛屿等自然地理名称。普查的内容包括地名的来源、含义、历史变迁和地理位置等。
根据国务院[79]305号文件和江苏省1980年颁布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南通地区于1980年6月成立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于7月中下旬先后成立地名领导小组(对外称“××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地名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编辑地名资料、书刊、地名图;组织开展地名学的研究和地名咨询业务;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按照省人民政府开展地名普查的指示和省地名领导小组的部署,南通地区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80年8月至9月在南通县、如皋县选择少部分公社进行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此后,各地经历了层层建立地名普查组织、业务培训、层层试点、全面铺开、实地调查、资料考证、整理建档,三级验收(省、地、县),成果复制,上报,地名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等阶段,至1982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地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地名普查任务。通过地名普查,获得了一批有历史价值的内容丰富的地名成果。对全地区地名中长期存在的一名多地、一地多名、名地不符、用字不当、含义不妥、有地无名、有名无地等混乱现象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更改了部分公社、大队名称;更改了部分城镇道路、街巷名称;更改了部分河流名称。达到了全地区范围内公社一级名称无重名,县范围内大队、居委会一级名称无重名现象。扭转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文革”时期地名混乱的局面。
根据《海安县志》(1997年6月第1版)和《江苏省海安县地名录》(1983年10月海安县地名委员会编)等资料记载,1980年海安县成立地名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内。1980年10月至1981年11月,进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各社(镇)民政助理、水利工程员、材料员进行统一培训,然后分解任务、实地调查、多方考证,弄清全县自然村落、溪河、道路、桥梁、名胜古迹及地理实体名称的来历、含义、沿革、概貌等,并按每个地名的音、形、义、位、类五要素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自下而上逐级审定,经县政府审批后公布。全县命名标准地名(包括更名、恢复老地名等)共3562个,其中区划名称634个,自然老集镇9个,自然村706个,名胜古迹和人工建筑物811个,专业台、站、场和企事业单位名称928个,自然地理实体名称9个,初步改变了县内一地多名、一名多地、名实不符、音义不符的混乱状况。1983年10月,在地名普查的基础上,海安县地名委员会组织力量编辑出版了《江苏省海安县地名录》,此乃县内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地名典籍。全书约30万字,置海安县地名图、海安县概况、行政区划和居民区名称、专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名称、地名图片、标准地名命名更名通知和批复、地名汉字索引等部分,收录海安规范地名4000个。近40年来,《江苏省海安县地名录》在县内各乡镇编辑出版《乡镇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