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陈嘉伟 季银萍)15日,2022年度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海门区召开,总结交流推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近年来,南通认真落实国家及省赋予的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狠抓案例实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2年来,全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49件,案涉金额1323万元;部署推进惩罚性赔偿工作,办理案件51件,赔偿总金额91万余元;抓好生态修复,先后开展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真正实现了“应赔尽赔”。
自2019年南通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以来,海门在生态环境领域大力推进“损害-担责-修复”模式,坚持依法索赔,让生态修复责任更实;坚持部门联动,让生态修复合力更强;坚持多元推动,让生态修复成效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