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8时在海门市悦来镇新常久路保卫路十字路口向南二十米路边捡拾女性弃婴一名,(姓名郁鑫蕾),出生日期2015.03.07,身体健康,随身无携带物品。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收养登记处联系,联系电话:82105670,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处置。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遗失公告
▲马炳生(故)、马季户遗失南通市崇川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号:通正评崇川【2021】字Twx-6号,幸余路东大生路北地块征收工程A标,声明作废。
▲马炳生(故)、马季户遗失崇川区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2020版0000743号,声明作废。
▲马炳生(故)、马季户遗失被搬迁户购房联系单,坐落于五星村,安置面积为27.33平方米,声明作废。
▲成志勇(身份证号:321281199208091892)遗失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证号:苏建监专2018060780,声明作废。
▲余苏洋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P320588117,声明作废。
注销清算公告
南通植芳造园装饰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21年10月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马云胜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万达中心A3-904室
南通植芳造园装饰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公司位于如东县如东经济开发区,从事铝单板装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2022年6月15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公司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存在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调漆工段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道歉人:南通轩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虎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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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业务办理地址:南通报业传媒大厦(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22层2210室,联系电话:0513-68218781。线上办理可微信搜索小程序“南通报业遗失公告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