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评

省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上线 我市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有调整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将于9月19日在南通切换上线。新系统的参保征缴功能上线后,医保政策有哪些变化?会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福利?市医保局专门下发《关于上线省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调整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我市医疗保障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全市参保征缴业务全面、安全、平稳切换。

根据《通知》要求,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规则也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将根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由期初一次性划入改为按月划入。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未按规定一次性预划的参保人员,会在参保征缴功能更新完成即执行按月划入的规则。

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在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追溯享受。

非上年末参加居民医保或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失业后选择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需足额缴纳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

我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及西藏民族中学的学生,如果首次在我市参保,且按规定缴纳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开始;续保的,则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去年医保和人社征缴业务系统拆分时,我市曾对医保征缴业务进行过调整,现在只有3项规定延续执行,具体包括:职工医保征缴变更申报期调整为上个月11日至当月6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的、按当期本人缴费基数执行;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从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下一个申报期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其他规定均停止执行。

据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为导向,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暖心365”服务品牌建设,切实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幸福指数。

·何家玉·

2022-09-06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10828.html 1 3 省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上线 我市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有调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