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看南通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

二、办公场所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47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2022-12-21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20425.html 1 3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