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秸秆堆放点不能成为“垃圾投放点”

通州检察院敦促根源解决侵害公益问题

本报讯 (通讯员王添 记者何家玉)“上次清理了之后,一直保持得挺好的,马上就要夏收,田里的小麦、油菜收上来之后,就可以堆在这里了。”5日,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此前处理的“秸秆堆放点成了垃圾投放点”问题,得到群众认可。

此前有群众在“检网融治”信息共享平台反映,位于通州的自家农田附近有一地块,上面堆放着大面积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有焚烧痕迹。通州检察院得知该线索后,迅速派干警赶赴现场勘查并拍照固定证据。

通过走访当地群众、联系属地主管部门,检察干警了解到,这一地块本是村里的秸秆堆放点,一些外来车辆趁着非农忙时间,将垃圾偷倒于此,并进行焚烧。“时间一长,又没有人管理,这里反倒成了‘垃圾投放点’。”周边群众表示,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辖区内的其他秸秆堆放点也存在类似问题。检察院迅速派员摸排该街道秸秆堆放点整体管理情况,发现大多数秸秆堆放点变为“垃圾投放点”,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生活,也危害生态环境。

为促使这一侵害公众利益的问题尽快解决,通州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后,决定采取诉前磋商程序办理。在与生态环境、城管等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磋商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秸秆堆放点上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转运,并在周围竖立秸秆堆放点的提示牌,严禁倾倒垃圾。与此同时,街道对辖区内所有秸秆堆放点的围挡进行了修复,并安装监控加强监管。截至目前,共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00余吨,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占地面积420平方米。

2023-05-08 通州检察院敦促根源解决侵害公益问题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35119.html 1 3 秸秆堆放点不能成为“垃圾投放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