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南通

典型案例通报(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现公示一批典型案例。

某酒店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案例:2022年02月28日,我市卫健委卫生监督员对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主要经营住宿服务等,该店消毒间内水池旁堆放有杂物,顾客用品消毒柜未插插头,两名服务人员现场未能提供健康证,另有一服务员正在客房的水池内清洗杯子。经调查查明:该单位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及两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过法定程序后,决定对该酒店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科普: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如果是可以反复使用的,应当做到一客一换,并且应当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不可以重复使用一次性的用品用具。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获取健康合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经营者需定期查看有无过期,在健康合格证明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至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重新办理证明。

法律链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周红珠·

2023-06-29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40882.html 1 3 典型案例通报(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