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市记忆

春江与学权补遗

□羌松延

1月10日《江海晚报》刊登了赵鹏先生《春江与学权》一文,除介绍二僧与僧校及张謇之谊外,还指出现有的一些失误,值得一读。

因笔者对该话题也曾有关注,于是据手头资料整理成文,盼能对赵文中的还俗时间等问题予以确认或补充。

张謇对学权之赏识

张謇对春江、学权颇为欣赏,个中缘由,佛学大师圣严据其太师祖笋香老人回忆,在其《归程》一书中曾作记述:

有一天张四先生来狼山游览,要找一个和尚陪他,许多老和尚都走了上去,这些老和尚,多半蓄起了一大把俗不可耐的胡子,四大人拉住其中的一个就问:“和尚!你把头发剃光,反将胡子留起,这是什么道理?”

这个老和尚支吾了好一阵,答不上话来,只好张起口来哈哈哈地傻笑。四大人一连问了几个,都是一般的老木瓜,就命他们把胡子通通刮光。倒是一个青年和尚,在旁插进来说:“削发除烦恼,留须表丈夫。”

张四先生一看,这年轻和尚答得不俗,于是笑着说:“嗯!将来你可以留胡子了。”

这个青年和尚,也就做了四大人那次游山的游伴。他是谁?就是后来去读师范而返俗的张居士。但我看到他时,虽已两鬓斑白,并没有蓄起胡子,大概是留了头发就不留胡子了。

在张謇的诗文中,另有不少与二僧有关的记录。如1915年后致函孙支夏:“属春江代收做三大间屋勒脚之石料”。也曾为林溪精舍与盲校等工程致函孙与春江。1917年4月23日,张謇置酒招待学权、春江等,贺“东、西林溪成”并赋诗记述。30日又致函薛秉初:“属学权、春江、鸿磐同核(黄泥山帐契),若春江移石不暇,即学权佐核。”当年6月,曾两次前往林溪精舍探视病中的学权。于此可见张謇与二僧关系之亲近。

二僧与僧校

张孝若曾介绍过僧校由来:“我父后来想到狼山也是南通名胜的地方,和尚也是人民的一个团体,老是这样弄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帮他们设计,办一个僧立小学堂,教导未来的和尚,教员自然找和尚最好,于是拣了两个已经识一点字看起来可以造就的年轻和尚去读书。”

据通师档案,学权与春江系师范第九届本科生,于宣统三年(1911)正月入学,民国三年十二月毕业。如此推算,该校办学时间似应不早于1915年。但《南通市民族宗教志》记为“创办于民国元年(1912)”。再查1914年所编《南通地方自治十九年之成绩》一书,所记时间更是精确到1912年1月。因其间仅时隔两年,可信度较高,且与1911年6月初的简讯也基本吻合:

通州狼山各庙僧人,前遣僧徒二人入师范学校讲习科肄业,将次毕业。今特就该山斗姆宫改建一初等小学,即以该二僧为教员,教授狼、军、剑等山僧徒及山麓居民年龄已及学童,现在布置渐有头绪,二僧下学期毕业后即行开课。

简讯中有两条信息:一是二僧最初就读的是讲习科,本科(即专门科)或许是后来转读。二是办校的硬件布置当时基本到位,并已做好次年二僧毕业即开学的准备。至于二僧就读与僧校开办时间并不吻合,其原因尚待探究。

史料中的二僧是非

僧校开办之初,就有不少关于该校的记载。如通师学生吴浦云于1916年曾往该校,记下“有江师所书校训:定勤”,且有四个年级。

1917年4月,有《时事新报》记者至僧校,“主持校务者春江僧,以外尚有学权僧担任教习。……二僧办理学务颇为认真,学生僧俗各半,合约七十余人”。而同年另有往访者“遇教员春江和尚,于校门外立谈情况,得悉学生五十一人,分四级教授,一律免费,以恤寒微”。并感叹“和尚肯习师范已不多见,况在山居,毕业后即代地方补助教育,于学生毫无所取,亦正谊不谋利之徒欤”。

据记载,二僧在任教之初“办理学务颇为认真”。1916年秋,他们还致“函张啬公,请收回捐育婴堂之款自办高等小学。啬公当将原函送县教育会、县公款处协议论”。两处函复啬公,“大致谓该僧等热心办学,具见慈善为怀,殊堪嘉许”,肯定“该僧人拟办高等小学,用意甚善”,但认为城区已办高小且狼山“距城亦近,尚无增设前项学校之必要”。

但二僧却未能如张謇期待的那样顺利办学。一说是两人“毕业了回去办学堂,其余顽旧不开通的和尚,人数当然比他二人多,潜势力也就大,很排挤他们。”另有一说是他俩未能抵御尘世诱惑而犯戒。对此,当年沪通两地报纸曾细数其劣迹,如“着艳服、唱淫词、讨小老婆、吃狗肉馒头”“性嗜赌博”,并“一再浪迹于沪渎长三幺二公馆(按:即妓院)”。张孝若所记“我父觉得与其暗中偷偷摸摸吃酒肉、嫖女人,还不如直接爽快,留起头发,正式讨起老婆来,比较光明点”,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二僧还俗时间

师范毕业返山办学的春江、学权,和原先那些和尚相比固然头脑较新,生活也较为现代。而张謇也相当开明,在送他们去读书时就说:“你们能吃素最好,如果愿意吃荤,也没有什么不可。”但狼山僧众无法容忍二僧的所作所为,张孝若亦记“那时反对的人很多,认为破坏名教,罪大恶极,万不可行,连我三伯父也气愤起来,很和我父亲争论一回。”

自1918年起,本地报纸多次出现二僧的负面消息。如以《春江学权尚作威恶耶》为题,指其勾结警区,诬告他人。以《戏拟和尚娶妻之辩诉》一文,在报端戏谑二僧。面对压力,他俩大约在1918年告别讲台,离开僧校,但仍在山为僧。随后于1919年4月连日在《通海新报》发布启事,宣布还俗:

仆等自十一岁出家于狼山,迄今十有九载,蒙我师长栽培,稍具知识,而略辨是非,且本性率真,不肯依附,以故凡所举措,动辄招尤嫉妬者,故毁谤横生,而误会者亦同声附和于是攻击诬告,层见叠出。仆等清夜自省,实堪痛心,窃思与,其出家受累,何如入世心修,就此离山,各归己族,此后凡有关狼山梵行、福慧两庵事,概与仆等无涉。谨此登报以闻。

至于二僧下落,圣严也有记载:“当我上山之时,这两位返俗的狼山和尚,均已五十开外的人了。一个姓窦,仍在那所小学堂里教书,教的却不是山上的小和尚,而是山下的村童。一个姓张,在山上的藏经楼闭门阅藏。”而窦、张即为春江、学权的俗家姓。

2024-02-0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63746.html 1 3 春江与学权补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