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市记忆

自行车曾受超严格管理

□朱今更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在启东海复棉厂工作(该厂前身是张謇先生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星期天回吕四老家,皆以步代车长跑而至。成家后我夫妇二人节衣缩食攒了两年,于1966年9月购入一辆凤凰牌载重型自行车,价格145.80元,一直用到了1992年,中途只换过一次里外胎,可见质量之好。再后来买了轻便车,那部旧车因车架结实完好,送给了农村一位亲戚。当年购买自行车等全套发票仍保存完好,看上一眼便使人仿佛回到了58年前的那个秋天。

购了自行车才知道对自行车管理的严格。从吕四至县城单程四十公里,中途至少有四个站点要查相关票据:一,新车看发票;二,查车龙头上钢印编号、铝牌上印刷的编号(包括敲钢印编号的交款发票)以及公安局发放的自行车行车证的三个编号是否一致,若有差异则要扣车(上述均由县公安局办理);三,出示完税发票。

严查证件和骑车人,最大的好处是盗贼不敢偷车,即使偷到了车,没有证件也不敢上路。那时如果车子忘在公路边,过夜也不会被人拿走。这种管理在启东那边约实行了三年后终结。

2024-10-03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86180.html 1 3 自行车曾受超严格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