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玺
民国年间,南通先后设立30多家银行机构,其中属于南通本土的地方银行有三家,分别是:淮海实业银行、南通县银行、南通实业银行。
淮海实业银行
淮海实业银行是百年前江苏南通大生资本集团自办的金融机构,为中国近代实业家、教育家、慈善家张謇先生于1920年1月在南通创立的一家本土商业银行。银行总经理为张謇之子张孝若,协理为陈端(如皋人),行长为徐庚起(南通人,1919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归国后深得张謇器重)。职员基本上是张謇所办银行专修科和甲种商业学校的毕业生。总行设在南通城濠阳路,主要业务为存款、放款、汇兑、贴现、押汇、受抵有价证券及代理南通地方公债等。
早在1910年南洋劝业会期间,张謇就曾筹划过“南通劝业银行”与“盐业银行”,当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大生各企业资金分散,缺乏主观力量,因而未能实现。
1911年,大生纱厂一厂设立大生储蓄账房收受存款,发行“支单”“钱票”,形成了金融机构雏形。
1918年1月,上海金融界拟在南通设立银行堆栈,张謇认为“通海一年中五千余万元之贸易额,而金融牛耳执之他人之手”,形势逼人,应当“急谋自立”。1919年,大生股东常务会通过议决,“提资组织银行,以为金融活动机关,现已筹备就绪,命名淮海实业银行,所有股款,拟遵照七届议案,在本厂股东应得余利项下,提出十分之一,入淮海股份,另给收据。”此外,又通知与大生有投资关系的其他各公司,也在股东余利下择肥而扣之,同时又利用当时中国棉纺织业的有利形势,以发展地方实业的理由向外招股。于是大生集团企业的一班较大股东都不由自主地转化为淮海银行的股东。
淮海实业银行注册时,资本额号称500万元,按照当时规定,实收股本额必须达到注册额的四分之一,即实收股本额必须达到125万元,但到1919年底实收股本额只有106万元(其中一半以上都是大生一厂拨入款),由于“大生企业”名气在外,还是取得了经营执照。1920年1月,南通淮海实业银行正式开业。
1921年,淮海实业银行设上海分号、东坎分号、大中集分号、扬州分号、唐闸分理处;后又陆续增设苏州分行、南京分行、汉口分行、海门分号、镇江分理处、盐城分理处、阜宁分理处以及东台各垦区分理处。由于盐城、阜宁以及东台各垦区分理处业务大部分委托盐垦公司负责人或其会计兼理,因职权上之便利,大量资金陷入垦区。
1918年至1922年,为南通地方各实业鼎盛时期,各企业日耗调款利息很大,大生集团自立金融机构调剂盈亏,是十分有利于企业全面扩张的,故淮海银行初创时,业务发展较为正常,不到两年,分支机构就有十余处之多,其中上海、苏州两分行,及阜宁的东坎分号,存款和行庄往来尤多。1921年,淮海银行年纯利16万元。
1922年下半年起,整个中国工商业全面衰退,农村经济几乎崩溃,百货滞积,盐城、东台垦区又连年灾歉,花纱价格倒悬。大生各纱厂首先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持其他企业,因而淮海银行存款日少,提款日多,营业萎缩。1923年以后,淮海银行的困境一年大似一年。工商业方面是放款难收;盐垦方面,不但放款利息无法结清,对面临破产的公司还须“输血”。其致命伤是淮海银行1922年认购通泰盐垦公司债票36万元及垦田押款35万元,共坑陷淮海银行资金70多万元,占实收资本额的70%,最后淮海银行只好承受35000亩的次等田,无法变现,还得建仓,派人驻垦区管理。其次为上海分行的放款拖欠,仅大生沪事务所一户,即有20万元以上终未结清。海门分号亦有倒挂数万元,通燧火柴厂押款11万元清理无偿。南通各企业股押款22万元,不赎又不能抵现者在半数以上。通海教育、慈善及公共事业垫借款项无法结清者及南通学院基产处学田押款也共有数万元。此外,1922年南通绣织局收歇,淮海银行担保偿还友华银行美汇9万元中也造成大部分呆账。因而,从1923年起,淮海银行业务上已进入应付债务阶段,最后以受抵的大佑盐垦公司老灶田5000亩,向上海通商银行押款58000元,勉强处理了外界存款。
1924年至1927年,为淮海银行的停顿时期。董事会鉴于业务情况不佳,放款呆滞,现金无法周转,遂议决于1924年起总行对外不做营业,并将各分支支行先后结束,最后一处为海门分号,起初该号营业似尚可为,后亦以人事关系遭受损失,遂于1927年收歇,此后长期停留于清理阶段,除对外负债大部分逐渐清理外,其余没收抵押品项下之产业,一时无法处理,只有分别派员暂时保管。
1937年和1946年,淮海实业银行曾两次筹备复业。1937年第一次筹备复业,将主要账册文件携沪,委托奚玉书会计事务所审查,经其详核剩余资产及没收抵押品等,共值30余万元。旋开股东会议,决议募集优先股30万元复业,后因“七七”事变,日寇侵华,未能实现。1938年3月,南通沦陷,各行各业遭受破坏。抗战胜利后,又于1946年召开股东会议,再度筹备复业,由于国民党政府忙于发动内战,金融币制紊乱异常,因亦未能实现复业。两次复业未成,由于淮海银行资金半数以上由大生集团拨款的关系,乃由大生董事会组织的保管委员会保管账册、文件及各项产业外,一时未能决定方向。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公布私营企业条例及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淮海实业银行乃一面呈报人民政府,一面办理股权登记,并于1952年11月召开股东会议,报告最近情况,联合私股代表,组织临时管理委员会着手清理,于1953年1月20日写出《淮海实业银行清理工作报告》,遂清理结束。
南通县银行
1947年5月1日南通县银行开业,注册资本为法币1亿元。其中公股占20%,商股占80%。下设东新市场、西新市场、南新市场、濠阳路、城中、唐闸、平潮、二甲镇8个办事处。各办事处实际上都是由地下钱庄改头换面而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每月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给县银行。1948年南通县银行代理过县金库业务。南通解放前夕停业。1949年2月,南通城解放,南通县银行资产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北军区南通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
南通实业银行
1948年4月16日南通实业银行开业,地址在环城南路。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曾在唐闸设立办事处。该行为股份制性质,最初资本为法币30亿元。实行金圆券政策后,该行股本折合金圆券仅1000元,遂再行集资至10万元金圆券。终因币值日落千丈,到当年年底,资本亏损殆尽,南通解放前夕停业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