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版:两会特刊

非真实意思的微信群聊不宜赋予强制力,法律应为社会交往留有必要的空间

——刘某与张某、某赛鸽俱乐部预约合同案

某赛鸽俱乐部建有微信群,用于会员交流。2023年5月,俱乐部在微信群内发起信鸽比赛报名程序。比赛前,张某在微信群中表示以5万元/羽的价格收购比赛的前三名信鸽。群内成员询问张某“前三名要具备什么条件才收购”,张某回复“要有留种价值的”“只要我看了欢喜的”“本人喜欢枯鸡黄眼睛的信鸽”。有群成员对张某的收购诚意质疑,张某又表示“我对我们俱乐部的鸽友是最宽大的,我在南通鸽友群里说前三名我说的是我认可的情况之下,我是对我们俱乐部的鸽友我是前三名,我特别写的清清爽爽。”后刘某的信鸽在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其要求张某收购,但张某认为该信鸽不符合有留种价值、枯鸡黄眼睛等条件,拒绝收购,刘某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应当自由且真实。本案中,张某的意思表示经历了特定的发展变化过程,张某表达收购意愿时多次强调信鸽需满足的条件,但在其他会员质疑以及渐趋激烈的聊天环境下,才作出前三名即予收购的表示,不能以此认定真实意思。综合考量行为场景内容发展过程等因素,该表示不符合自由真实的要求,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南通中院遂判决驳回刘某诉请。

【典型意义】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但应当给社会交往留下余地和空间,否则极易对日常社会生活造成过度干预。法治的意义并非不加区分地强制调整所有行为,而是通过规则之治维护张弛有度、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允许道德、情感、礼仪等多元社会交往领域存在“法外空间”,保持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必要限度,亦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本案庭审通过多家媒体平台进行全程直播,近30万网友在线观看。

2025-01-13 ——刘某与张某、某赛鸽俱乐部预约合同案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95839.html 1 3 非真实意思的微信群聊不宜赋予强制力,法律应为社会交往留有必要的空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