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天第一次看到‘小勺’鸟宝宝,现在都长大了,希望它们明年还来这里安家。”前不久,来自南通市如东县某小学的学生志愿者团队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来到该县滨海湿地观察世界极危物种勺嘴鹬,感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此前,如东县检察院在开展海洋湿地保护中发现,勺嘴鹬保护区内长满了互花米草,侵袭了珍稀鸟类的栖息环境。对此,该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引入相关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互花米草的清除工作。目前,300多亩的互花米草已全部清除,湿地鸟类栖息功能得到修复。
守护生态环境,是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2024年,南通市检察院出台《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持续拓展监督线索来源,精准打击侵害百姓权益的违法犯罪,推动行政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在保障民生方面出新招、破难题、创实效,以有力检察履职持续提升通城人民的幸福指数。
拓展线索收集渠道
来到刘埠渔港码头,南黄海边带着寒意与咸味的海风扑面而来。如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看到,刘埠渔港码头已焕然一新,变得干净整洁,并且配备了完善齐全的污染防治设施,危废处置也井然有序地进行着。这一切,与一年前的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刘埠渔港码头作为国家一级渔港,水域面积达33万平方米,码头岸线2500米,可同时容纳750艘渔船和海上风电工程运维船舶避风、补给,是目前全国内港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一级渔港。
2023年2月,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如东县检察院收到来自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照片中显示,刘埠渔港码头上多个区域露天堆放着废弃工业油桶,部分桶内还存有废油,现场无防渗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
如东县检察院即刻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转移处理,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设置船舶含油污水收集点位,补齐渔港污染防治应急设备,并建立起污染物上岸接收制度等多个污染防治机制。
在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的同时,南通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致力于开发完善民生线索收集线上平台,推动监督效果由个案办理向类案集中监督、领域系统治理方向转变,持续提升司法效率效果。2024年3月,如东县检察院在自主研发的“如e智”司法救助数据应用平台中发现一起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线索,在联系该县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为被害人落实了低保补助政策。
但在使用中发现,“如e智”平台无法实现信息多方移送,存在与相关部门衔接不顺畅等短板。2024年7月,如东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教体局等9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如东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各单位相关数据接入“如e智”平台,实现妇女、儿童等八类重点人群信息、社会救助政策类信息的共享,还可以线上制作“线索移送函”,提高共享效率,规范线索移送。
精准打击侵权犯罪
依法惩治犯罪,是做实检察为民的关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不再直接出现在大众面前,而是躲藏在网线的另一端,暗中窥探、收集信息。如何精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守护公民隐私权,成为检察机关最关切的“民生工程”之一。
2023年12月,海安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2023年1月,电子产品店的经营者陈某乙在遇到客户询问有无伪装成充电宝的录音录像设备销售后,联系到陈某甲下单。接到订单后,陈某甲联系上家卢某,卢某联系其上家张某,最后张某从欧某处购买后发货给陈某乙。陈某甲、卢某、张某、欧某4人从中赚取差价。
经审查,海安市检察院对卢某、欧某、张某等其他5人依法以涉嫌非法出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陈某乙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犯罪未遂等情节,对陈某乙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刑”不等于“不罚”。2024年1月5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对陈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随即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受案后,行政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后认为,陈某乙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存在去向不明风险,其行为违反了《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述“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规定”,其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综合考虑陈某乙住所地、经营场所、违法行为地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海安市检察院在征求当地检察院意见后,通过检察专递邮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并委托其代为送达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乙经营的电子产品店展开调查,并立案查处。2月29日,对陈某乙经营的电子产品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四千元。
“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手段翻新很快,南通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共同筑牢公民个人隐私安全‘防护墙’。”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如何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通过综合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一直以来,医药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近年来,南通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打击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医药美容等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着力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医药安全。
2023年11月,启东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治疗白内障药品的诈骗案件,3000多名受害人遍布全国,多为患病老年人,涉案900余万元。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立公司,将无专业资质的业务员打造成眼科医生,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患者购买以其他药物冒充的“特效药”。很多老人在服用药物后,出现了头晕、心悸等不良反应,更有长期受骗的老人因此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
案件办理过程中,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就19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销售流程等进行了详细分析,逐一攻破其狡辩话术,在讯问中突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最终促使犯罪团伙首要人员全部认罪认罚。近日,以刘某为首的19名犯罪人员均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与网络销售“特效药”同样火热的,还有医美市场。近年来,医美消费群体持续扩大,但在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犯罪也在其中快速滋长。近日,南通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的生产、销售假药案的过程中,构建“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同步提起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主管部门出台医疗美容行业执法监管协作意见,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百姓的生命安全大于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药安全问题,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近三年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上述领域多存在虚假广告、过度宣传、专业资质缺失及制造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等问题。随后,南通市检察机关召集相关主管部门召开圆桌研讨会,推动各方明确可监督治理的重点和监管职责,加强对线上、线下医药店铺的经营资质、产品用料等是否符合规范的监督,并督促相关部门对涉案的机构、公司等及时查处,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力,让违法者不敢再犯。
“守护民生福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在长江之畔,在通城大地,南通检察机关将持续高度关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察为民实绩实效,为百姓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恽爱民表示。
